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农场名录公布制度》(苏农便〔2023〕228 号)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家庭农场名录工作质量,加强对全省家庭农场的管理服务,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家庭农场名录公布制度》。制度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家庭农场名录公布工作的组织和落实。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家庭农场名录公布信息的收集、核实、录入及更新等。
根据《江苏省家庭农场名录公布制度》要求,现将泗洪县家庭农场名录面向全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28日三个工作日,如有疑议,联系泗洪县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科,电话0527-88359012。
泗洪县农为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