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发展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切实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1〕35号、苏财农〔2021〕57号)、《关于做好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1〕36号、苏财农〔2021〕6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泗洪县2021年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指南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审核筛选项目,加强项目资格审核,切实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所申报项目必须为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凡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程序。本次项目由各主体进行自主申报,各乡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筛选推荐,经所在地政府(办事处)同意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报送,然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项目评审、立项公示,公示如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行文下达立项批复,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批复组织实施。
二、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供项目申报表、财政资金使用承诺书、项目申报标准实施方案文本、其他附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企业信用证明材料、财务情况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平面影像资料等)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发送至shcyfzk@163.com邮箱。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发展规划科) 朱永猛 0527-80618657、朱其卫 0527-80618659
附件:1.泗洪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
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泗洪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培育农业产业化联
合体)项目申报指南
3.泗洪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4.泗洪县2021年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申
报推荐表
5.项目实施承诺书
6.2021年省级以上专项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泗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泗洪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1〕36号、苏财农〔2021〕6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实现八个千亿元产业目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制定泗洪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1.通过项目逐步引导农业企业增加农产品产地仓储和初(精深)加工设备设施投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2.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3.项目管理目标:项目的立项、实施、督查、验收等环节符合项目管理要求;项目相关制度健全;建设内容编制客观科学;资金使用范围合理。
4.项目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项目完成的情况需达到项目计划实施任务。
二、支持内容和环节
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改善或建设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
三、申报主体和条件
为县域农产品加工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在本县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农户或农民合作社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核心产品品质安全、适销对路,经营情况良好;企业信誉良好。
2.围绕我县“优质稻米、高效水产、生态畜禽、绿色蔬果”等四大主导产业,重点扶持此类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技术设备升级改造。
3.优先扶持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兼顾其他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支持获得“两品”认证的企业,优先支持国企业引进智能化先进加工技术装备。
4.当年凡享受过农业、发改等系统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不得重复申报财政项目补助,否则予以追责。
四、项目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所实施项目年内未获得过县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省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1/2,每个项目省补资金在30-150万元,县级及以下、市级、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奖补资金标准分别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
五、申报材料
包括申报书、财政资金使用承诺书、其他附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信用证明材料、财务情况证明材料、平面影像资料等)以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附件2:
泗洪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1〕35号、苏财农〔2021〕57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高效发展,现制定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为此希望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2021年指导性任务1个。
二、支持内容和环节
支持联合体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建设,包括新装备引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以及改善或建设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支持联合体统一特征标识建设,产品品牌建设和质量追溯建设;支持联合体与大型电商合作建立农产品电商平台或专属营销渠道;支持联合体培训体系建设;支持联合体牵头主体线上线下体验店建设等。
三、申报主体和条件
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产业化联合体(实施主体为牵头龙头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在本县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农户或农民合作社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核心产品品质安全、适销对路,经营情况良好;企业信誉良好。
2.围绕我县“优质稻米、高效水产、生态畜禽、绿色蔬果”等四大主导产业,重点扶持此类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技术设备升级改造。
3.当年凡享受过农业、发改等系统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不得重复申报财政项目补助,否则予以追责。
四、项目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所实施项目未获得过县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省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1/2,此项财政资金总额为1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包括申报书、财政资金使用承诺书、其他附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联合体组建相关证明材料、利益联结机制、企业信用证明材料、财务情况证明材料、平面影像资料等)以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附件3:
泗洪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1〕36号、苏财农〔2021〕6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实现八个千亿元产业目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制定泗洪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项目,推进试点农产品进产销对接,加大品牌培育。推进农产品生产精细化、产品专业化、包装品牌化,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无缝对接,依托“互联网+”打造农产品出村进城的样板模式。
二、支持内容和环节
围绕农产品出村进城需求,从一、二、三产各环节全产业链条实化建设内容,如支持产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支持改善或建设分拣、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支持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等。
三、申报主体和条件
申报主体需具备一定的运营管理能力,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或地方政府等,通过项目实施能够有效带动县域农产品出村进城。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列入信用失信名单,项目实行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四、申报材料
包括申报书、财政资金使用承诺书、其他附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信用证明材料、财务情况证明材料、平面影像资料等)以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附件4:
泗洪县2021年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推荐表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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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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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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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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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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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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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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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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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园区)推荐意见:
乡镇、街道(园区)农村工作局负责人签字:
乡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项目实施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我单位承诺未多头、重复申报项目实施建设内容。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用途使用。如有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4、严格遵循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服从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管理。
5、未按要求实施的主管部门有权追回专项资金投入,造成的损失由实施主体自行承担。
项目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项目承诺人(法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2021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
工作任务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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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 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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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二)
(二)
.......
注:除有文件明确规定外,原则上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立项计划下达之日起1年。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绩效目标类型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1 |
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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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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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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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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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
工作任务名称: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实施项目名称:如XXX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
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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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 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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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二)
(二)
.......
注:除有文件明确规定外,原则上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立项计划下达之日起1年。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绩效目标类型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1 |
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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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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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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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