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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四河乡农村水系百河千渠配套工程项目招 标 公 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8-07-16     浏览次数:     来源:

 

招 标 公 告(二次)
项目编号:321324200N18070002 
(资格后审)
泗洪县农村水系“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四河乡配套建筑物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级财政资金,现已落实。先根据省有关规定,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泗洪县四河乡人民政府委托,决定对泗洪县农村水系“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四河乡配套建筑物工程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泗洪县四河乡
1.2项目规模:新、拆建桥、涵等建筑物132座,其中平板桥19座、涵洞90座、水闸20座、跌水1座、分水池1座和沟头防护1座。总投资约 780万元。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泗洪县农村水系“百河千渠环境整治连通工程”四河乡配套建筑物工程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付款前提:县级资金到位后完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70%,完工验收后满一年无质量缺陷付至合同价90%,满两年按审计价结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9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连续六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10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5.11投标人中标后7日内提供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8    07    16   日至  2018   07   20  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2时30分至0600分(节假日除外),到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泗洪县人民北路14号,县水务大楼一楼西首,电话:0527—88359013)。
6.2招标文件费用:200/标段,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万元 ;结止日: 2018     08    03  前汇至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泗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13240011010000084439。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洪县四河乡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四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陆军  联系电话:15851165336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市润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财富广场A区6016室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776627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