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小型工程】
石集乡2018年百村万户小康路项目(一事一议)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4205N18030001号
石集乡2018年百村万户小康路(一事一议)项目已经县奖补办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奖补和自筹,现已落实。现根据省有关规定,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石集乡人民政府委托,决定对石集乡2018年百村万户小康路(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石集乡区域内
1.2项目规模:见各标段
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参照农村公路四级路标准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新汴村汤台四组路(410米)、张圩村张圩路(390米),道路总长800米,路面宽均为3.5米,厚度为18cm,招标总价为417203.49元,约149元/㎡。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定标原则:投标单位可在其中若干个标段同时报名,同一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在其中两个标段上被推荐为中标人(按开标顺序),但必须是不同的项目经理。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路面完成并通过乡镇初级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金额的60%,总体完成并通过第三方检测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项目质保金在一年缺陷责任期后付清余款(无息)。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 B 类安全考核证书);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9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5.10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5.11投标人中标后7日内提供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各一份于 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 3 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泗洪县人民北路14号,县水务大楼一楼西首,电话:0527—88359013)。
6.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洪办发[2014]85文件规定的交易额的2%交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报名结止日下午17:00前汇至泗洪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泗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13240011010000084439。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石集乡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人地址:石集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臧智梅 电话:135117999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办事处(泗洪县新行政区和谐路永昌财富广场B区五楼5005室)
联系人:谢慧 电话:13511798888